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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二十四日召开

1998-08-15 来源:光明日报 李鹏主持委员长会议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4日至29日在京召开。

李鹏委员长在会上指出,目前长江和嫩江汛情正处在关键时期,军民万众一心昼夜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对汛情和灾情表示深切关注,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国务院关于防洪抢险救灾情况的报告。

在李鹏委员长主持下,会议听取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关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委员长会议建议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有:审议高等教育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合同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收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财政部增发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调整今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的〈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修正议定书〉》和《〈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附加议定书》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英国、卢森堡、欧洲委员会议会情况的书面报告和访问保加利亚、南斯拉夫、克罗地亚和斯洛伐克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委员长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关于几个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关于合同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关于增加发行国债问题的汇报。

副委员长田纪云、谢非、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吴阶平、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许嘉璐、蒋正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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